在全区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实现首善迎泽,最美迎泽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及区文明办两禁三管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特在全区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街办、乡镇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和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使用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四、全区各单位广大交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
五、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下一步,我市即将出台电动车驾乘人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交警部门也将依法加大管理力度。佩戴好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来讲等于给自己加了一层保护罩,关键时刻能保命。
全区各街办、乡镇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从现在起,要求本单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在出行中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让我们举全区之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首善迎泽、最美迎泽作出积极贡献。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