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着力开展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
2017年12月29日,全县创建省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韩耀德出席会议。
我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的发展目标,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优化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山水融合、城乡一体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森林生态城市。近几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组织实施了三北护林、退耕还林、矿山生态恢复等工程。义务植树尽责率95%,建义务植树基地10个,村屯绿化水平逐年提高,居民爱绿护绿意识明显提高。2017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通过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条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全县创建省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议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关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规划内容提出建议。
韩耀德在会上要求,县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梳理整合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使规划方案突出建平特色,具有可操作性;韩耀德指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也是工作重点,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意识,重视创建工作;各责任部门要补齐短板,对照目标体系进行完善;县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市里的要求,理顺思路,做好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并对规划目标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表;各责任部门要提早谋划,形成合力,通过建设森林城市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