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全面落实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做好近期全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停发许可和禁售工作,铁岭县多举并行,并制定《铁岭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按照规定,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全县停止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常年和临时零售),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已经暂扣在有效期内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经营(零售)许可证,待禁售期结束后,再行受理。一方面对禁售期间许可仍处于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进行登记,对其现有烟花爆竹数量登记汇总,确保禁售期不再销售,对其烟花爆竹存放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存放条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另一方面对禁售期间许可不在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进行登记汇总,店面内禁止存放烟花爆竹,以确保禁售期不再进行销售,如发现有非法储存销售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进行处理,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人员联合惩戒黑名单。将强化各部门各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各乡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控,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禁售期间无销售行为,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