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司法所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司法部开展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揭晓,昌图县司法局昌图司法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昌图司法所,隶属于昌图县司法局,共有工作人员7名。昌图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于2006年,十年来,面对昌图镇人口多,社会矛盾多、群众诉求多的实际,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三年来,昌图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直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其中非诉案件690余件(共调处农民工讨薪、工伤纠纷20余件,协议涉及金额50余万元、受理赡养纠纷50余件),诉讼案件10件,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受援人满意率达100%。2011年,昌图镇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2013年以来,昌图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先后荣获“铁岭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称号。
保障完善,搭建司法服务平台 镇党委、政府在财政拮据、办公面积紧张的情况下,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每年工作活动经费均在10万元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面积62平方米,专门设立了31平方米的法律服务大厅和25平方米的法律援助卷宗档案室,配备了工作用车,电脑、照相机、***机等设施一应俱全,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网络健全,构筑法律援助屏障 建立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中心,以派出所、民政办、劳保所、妇联等部门为主体,以村和社区为联系点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负责法律宣传、民事调解、维权服务和案件归档工作;其余四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重点、难点案件的配合调处工作;村和社区专门负责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困难家庭诉讼调解、矛盾排查的信息反馈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宣教先行,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为使法律援助进村入户,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到村、社区开展一次普法和法律援助宣传,分别在主要街道、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散发宣传手册和传单,并在村和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三年来,充分利用重要时点(比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政务公开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近万份、法律知识书籍20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拆迁法》等多部法律,皆为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房屋财产、征收安置等热点问题。
应援尽援,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依托司法大厅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多形式、多渠道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援助案件,坚持非诉讼调解先行,一旦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迅速启动诉讼程序,一律零门槛受理;对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土地纠纷、农民工讨薪、工伤纠纷等难点案件,认真调查收集证据,直接会见当事人,仔细了解案情,严格办案程序,集中合力功关,保证法律援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