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7:农业农村部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存在差距。督察发现,农业农村部门对各县区(市)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缺少检查督导,未压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未对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二、整改目标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铁岭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户认可”的工作方向,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县、乡两级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统一调配、调度、管理秸秆综合利用具体事宜。
(三)加强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责任落实。
(四)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
(五)推进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综合利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市政府起草了《铁岭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指标。
(二)各县(市)区出台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监管制度。铁岭县制定《铁岭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铁岭县水稻秸秆控茬收割实施方案》;开原市制定了《开原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方案》;昌图县编制下发《昌图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西丰县起草《西丰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调兵山市制定《调兵山市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银州区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清河区起草《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行动方案》。
(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了多次巡回检查。开展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入户抽样调查工作,建立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统计核算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摸清底数。
(四)市政府纳入对县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
(五)大力推进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方式。铁岭县115.17万亩农作物,实现秸秆离田104万亩,年产61.26万吨秸秆,实现回收57.58万吨,利用总量52.46万吨,利用率91.1%。开原市以两主三辅一培育”(饲料化、肥料化为主;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为辅,培育收储运经营主体)工作措施,饲料化利用23万吨、肥料化利用3万吨、燃料化利用10万吨、收储运经营主体处理秸秆25万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