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调兵山煤矸石电厂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2008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8】2445号文件作出了《关于辽宁调兵山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项目建设。
辽宁调兵山煤矸石电厂项目,厂址位于调兵山市大明镇太平山村北侧,总投资30.17亿元,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铁法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拟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空冷煤矸石发电机组,配套2台10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辅助设施;电厂以双回220千伏出线接入220千伏法库变电站;生产用水取自调兵山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备用水源取自柴河水库地表水;主要燃用铁煤集团产出的煤矸石、煤泥和末煤,燃料通过矿区铁路、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至电厂;采用石灰石炉内脱硫工艺,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和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该项目是调兵山市第一座利用煤矸石发电的电厂,电厂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保护矿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