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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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菏泽城区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公司):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2号)精神,决定对菏泽城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23元,由现行4.81元/立方米调整为4.58元/立方米。
二、上述价格调整后,各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
努力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并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菏泽市物价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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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2:23: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