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时代奥城双井南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时代奥城、双井南街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的通知
菏价费发〔2018〕33号
牡丹区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牡丹区时代奥城和双井南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3〕4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等文件规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时代奥城、双井南街公共租赁住房两年来的运营情况、周边房屋市场租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同时考虑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情况、租赁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了租金标准。现将租金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代奥城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双井南街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4.2元/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以及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用。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四、本租金标准为正式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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