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暨沿着黄河去普法走进焦园乡
6月24日,由东明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的东明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暨“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在“黄河入鲁第一乡”焦园乡举行首场宣讲会。焦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海祥主持会议,团县委、县妇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县职工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东明县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东升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忠秋通过案例解读,对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总则编第二章--“自然人”作了概括精讲,对如何学习运用民法典进行了深入阐释,指导大家掌握民法典知识,提高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焦园乡机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企业职工、教师等各行各业代表共计90余人共同聆听了宣讲。宣讲会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民法典的内涵与外延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提升了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接下来,东明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暨“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将在其他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重点企业、学校等陆续开展。东明县民法典宣讲团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民法典学习宣传“最后一米”,在全县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良法善治为东明争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