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视频会议
春节、元宵节临近,烟花爆竹的燃放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很大影响。2月8日上午,菏泽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升灵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善甲就《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进行了逐条学习解读,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刘述勤就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能为节日增添欢乐和喜庆气氛,随着人们对美好环境需求的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与日俱增,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春节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除产生大量刺鼻难闻的硫磺气味外,还会使局部空气污染指数成倍数上升,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要重点抓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会议要求,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拒绝燃放光荣,违规燃放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注重源头管控,各县区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源头治理的主体责任;三是严查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协调联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队伍,把禁放工作提上日程;建立县区政府、镇街、村(社区)三级禁放工作机制,将禁放责任分解到位;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有关案件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参与、监督禁放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绿色、健康的新年。
会议采取视频的形式,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设立分会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城市规划区内派出所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