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行为直接责任人将受严惩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那些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在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