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夜间施工出新规晚上施工将按小时审批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新的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办法。新办法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环保分局,同时将一改过去的整夜审批为
现在的按小时计算审批。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单位在办
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手续”及“申报登记”手续的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建筑施工作业,方可批准夜间施工:1.抢修、抢险作业的,若不昼夜连续施工有可能危
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若不昼夜连续施工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3.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