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青岛十佳人物即将评选有关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青岛日报讯 我市“感动青岛”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举办三年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为了进一步规范评选活动程序,使评选活动成为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城市精神的宣传载体,市文明办日前起草了《“感动青岛”年度十佳人物评选表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广大市 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与往年的评选办法相比,此次制定的《“感动青岛”年度十佳人物评选表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推荐方式、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出了新规定。其中,从以往的年终推荐转变为日常推荐和年终推荐相结合;对获得“感动青岛”年度十佳人物和入选奖的市民将由市文明委授予“青岛市文明市民”称号。
自今天起至6月30日,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在青岛新闻网(http://www.qingdaonews.com)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市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859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