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万余户纳税人将受益营改增扩围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营业税”这一税种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而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也将正式收官。
据了解,本轮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二是扩大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据市国税局局长程林介绍,本次营改增除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外,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进一步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重在用短期税收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
据悉,本次营改增涉及我市3.06万户纳税人,是2013年第一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的12倍。要让纳税人实现税制平稳过渡、切实享受税改带来的实惠,对税务机关来说无疑是一个艰巨的挑战。为此,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以有效应对、提前化解纳税人数量剧增带来的压力,力争打通营改增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