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召开医保两定机构工作分析安排及服务协议签订会议
临洮讯(通讯员 马永安)4月12日,临洮县召开全县医保“两定”机构工作分析安排及2018年度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县社保局、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各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和医保经办人员,定点药店负责人及医疗保险股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2018年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并与30家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零售药店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分析总结了2018年医疗保险第一季度运行情况,通报了医保稽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就2018年医疗保险工作从思想认识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医院内部管理、行业作风整治、医保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服务协议落实、“两定”机构规范运营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上,县社保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刑法贪污罪中较重情节规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并举例进行案例分析,警示全县“两定”机构依规依法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同时,县社保局将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严防医疗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违法违规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医疗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定”机构健康发展,努力营造“社保政策得民心,医院药店得发展,参保群众得实惠”的社会氛围。一是“两定”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四种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职责;要强化制度意识,用制度约束不规范医疗行为;要强化费用控制意识,严格控制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是“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服务协议。严格遏制不合理支付,不得出现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把学习协议纳入监管内容,把履行协议作为考评重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学习,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院标准,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四是“两定”机构要树立医保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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