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法院以四抓促审判工作新提升
今年以来,安定区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本庭实际,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保民生、促发展、构和谐的审判服务职能作用,明确提出“四抓”的审判工作方针,在案件数量多、案情复杂、任务大、时间紧张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实现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抓责任心,干警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是责任心的外在反映,全庭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地工作热情,准时上下班,准时接待当时人,准时开庭,案件分到手后立即送达,在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了事,做到责在岗上,岗在心上,截至目前人均结案率达80%。
抓协调组织,树立全庭一盘棋的思想,均衡分案,审判员与审判员、审判员与书记员协调配合,杜绝案件送达、审理、宣判时人员之间的相互冲突。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庭长、副庭长同审判员积极协调,审判员同立案庭、执行等部门积极配合,不放过矛盾纠纷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抓矛盾化解,审判员熟知每一件案件,积极做好随时可能发生涉诉涉信的应对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稳控当事人的情绪,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掉,把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平息掉,把案件做实做细,让当事人满意。在全庭干警共同努力下,1至5月份调撤率达到60%。
抓清正廉洁,全庭干警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廉洁自律,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接待、规范接待当事人,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吃、拿、卡、要”当事人,客观、公平、公正、公开裁判,做到不偏不倚。(董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