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鄂纪励十二条为干部撑腰鼓劲
应城网10月19日讯(通讯员李德奎):“鄂纪励十二条”出台后,应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应城纪检监察网第一时间转发“鄂纪励十二条”,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广泛开展调研,尽快形成将“鄂纪励十二条”与实际工作相互衔接的良性机制。 市纪委监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对于目前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鄂纪励十二条”谈体会、说感受,让学习入脑入心,指导实际工作,为激励全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强力保障。 “刘某某积极配合调查,但看得出来,他对于这件事情有不同看法,我看了他的笔录材料,他提出的一些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觉得对他进行立案审查值得商榷,我们是否需要听一下他的意见?”。近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刘余生在参加该室室务会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原来,2019年7月,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也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经城中办事处保丰村“两委”商议,将村委会院内空闲集体土地出让给私人老板进行开发,承办办案部门认为时任宝丰村驻村干部刘某某没有履行好职责,属于失职渎职行为,提出了对其立案审查调查的意见。在深入阅研案卷的基础上,审理室及时找到刘某某,听取其申辩、申诉,相关笔录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经集体讨论决定采纳刘某某的申辩、申诉,对其不予立案审查调查。 “我当初在提意见的时候很担心怕出错,在仔细阅读了‘鄂纪励十二条’后,我坚定了信心,而且常委会也支持了我的观点,我感到很欣慰。”在谈到这起案件的时候,刘余生自豪地说道。 只要肯干事、多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受处分干部也可以变“有错”为“有位”。去年夏天,因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不健全,时任应城经济开发区副书记的戴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变压力为动力,戴某某仅用45天就完成了管网建设改造。近期,他被提拔为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鄂纪励十二条’让‘冰冷’的党纪法规执行起来更有温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用好,让干部被束缚的手脚得到解放,让干部被抑制的激情及时释放,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应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编审: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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