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畜禽养殖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应城网4月30日讯:近日,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应城市启动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 《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其中应载明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省畜牧部门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并定期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布。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常年存栏(出栏)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应该进行备案,其中包括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所有种畜禽场。备案畜禽养殖场还应具备其它相应条件,如建设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养殖场内布局合理,畜禽舍建设科学、生产工艺先进,饲养管理程序规范,防疫消毒、污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等。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 据市畜牧兽医局统计资料,截至目前,我市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有536个,其中生猪养殖场227个、蛋禽养殖场195个、肉禽养殖场39个、肉羊养殖场57个、肉牛养殖场10个、种畜禽养殖场8个。 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通过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制度,引导畜禽养殖向绿色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和谐发展,提升养殖经营水平,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刘应明)
本站所发布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本站授权,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