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党组织集中活动日激发党员活力
从今年5月份起,孝南区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活动日”制度,提高党员群众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党建工作等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
该区规定,所有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活动日”在每月5日、15日、25日中选择一天集中进行,活动内容涵盖学习培训、村(居)务管理、中心活动等三个方面,参加人员以村组干部、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包村干部、理事会协会负责人、村(居)代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等均可参加。每月“集中活动日”主题由乡镇党委结合工作安排统一部署,村(社区)提前一个月将活动内容和日期通知参加对象并进行公示。
为加强对“集中活动日”活动的管理,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出台了规定,提出规范开展活动八条意见和“五个严禁”纪律要求,并对开展“集中活动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保证了活动着力点不偏移。
实行“集中活动日”制度5个月来,孝南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得到了有效激发,学习推广袁少敏工作法和百步亭工作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任务在基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