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环境影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荆门高新技术开发区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3)项目概况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是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在荆门已建成占地1200亩的循环产业园。公司已通过ISO9001和ISO14001双重国际体系认证,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和湖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公司拟在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投资16.16亿元,新增150亩建设用地,并利用北区现有空地,建设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5万吨NCM前驱体、1万吨NCA前驱体材料)。
(4)建设内容
新建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破碎线、原料预处理线(浆化、浸出、萃取等工序)和前驱体合成车间,配套建设原料仓库、酸碱罐区、辅料仓库、成品仓库、2台25t/h燃气锅炉、景观水系及绿化等公辅工程,并对现有废水处理车间进行扩容改造。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产生粉尘,并可能产生少量HF;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电池材料粉体及含镍、含钴、含锰原料分别经浆化后,加硫酸酸溶酸溶,会产生硫酸雾;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溶液(或硫酸铝溶液)与液碱、氨水,共沉淀生成氢氧化镍钴锰(或氢氧化镍钴铝),合成过程中会产生氨气;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NCM/NCA前驱体干燥破碎工段产生粉尘;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项目新增2台25t/h天然气锅炉,供应蒸汽需求,排放NOx以及少量SO2、粉尘。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萃取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盐酸雾,NCM、NCA前驱体合成车间无组织挥发的氨,三元氨氮废水处理回收系统逸散的氨。
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废旧动力电池破碎采用密闭设计,收集的粉尘先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再经碱洗塔吸收后排放;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酸溶浸出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三套两级碱洗塔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NCM/NCA前驱体合成工序产生的氨收集后,经两级稀酸喷淋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NCM/NCA前驱体干燥破碎工段产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天然气锅炉,属于清洁能源,废气经不低于8米排气筒排放。
萃取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盐酸雾,通过萃取槽水密封,减少萃取剂和盐酸雾挥发,同时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减少萃取车间、合成车间、三元氨氮废水处理回收系统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放电液、洗渣水、萃取废水、NCM/NCA前驱体合成产生的母液(含高浓度洗水)以及低浓度洗水。放电液主要为SS、氯化钠溶液,每月更换一次,经沉淀预处理后,定期排至项目新建的废水处理系统,经RO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脱盐处理后回用于工业水厂;洗渣水回用于浆化浸出工序,不外排;萃取废水经除油,回收重金属后,再经RO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脱盐处理后回用至工业水厂;NCM/NCA前驱体合成产生的母液(含高浓度洗水)进氨氮废水资源化系统经汽提回收氨水后外排,低浓度洗水经二级RO系统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后回用至工业水厂。上述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荆门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杨树港。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荆门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杨树港。
(3)噪声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物料泵、搅拌机、风机、混料机是主要噪声源,其源强80~95 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噪声值为60~65 dB(A),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外售、内部可再利用以及委托处置等三部分,包括拆解产生的铜、铁、铝、塑料、隔膜和线路板、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性物质、氨氮资源化系统回收的钴镍渣、浸出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油、除油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其中外售部分包括拆解产生的铜、铁、铝和塑料;公司内部利用的部分包括线路板、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性物质、氨氮资源化系统回收的钴镍渣;委托处置的部分包括隔膜、浸出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小于10%,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实施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周围敏感点能够满足大气环境护距离要求。
通过以上确定本项目萃取车间、前驱体合成车间、废水扩容改造车间各取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100m、50m、100m。结合平面布置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放电液、洗渣水、萃取废水、NCM/NCA前驱体合成产生的母液(含高浓度洗水)以及低浓度洗水。放电液主要为SS、氯化钠溶液,每月更换一次,经沉淀预处理后,定期排至项目新建的废水处理系统,经RO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脱盐处理后回用于工业水厂;洗渣水回用于浆化浸出工序,不外排;萃取废水经除油,回收重金属后,再经RO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脱盐处理后回用至工业水厂;NCM/NCA前驱体合成产生的母液(含高浓度洗水)进氨氮废水资源化系统经汽提回收氨水后外排,低浓度洗水经二级RO系统浓缩,淡水外排,浓水经MVR蒸发后回用至工业水厂。上述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荆门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最后排入杨树港,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正常运营状况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基本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因此,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拆解产生的铜、铁、铝和塑料外售处理,线路板、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性物质、氨氮资源化系统回收的钴镍渣由公司内部利用;隔膜、浸出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等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企业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7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7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e-mail:jmhbs@vi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0724-2409330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