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部分企业煤炭质量进行抽样检查
1月19日,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督查组组织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和市工商局,对城区5家企业进行了煤炭质量抽样工作。截至22日,我市将对中心城区部分用煤企业和单位实施炉前煤抽查,按照取样、检测等步骤进行,对超标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当日,督查组先后对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荆门荆铁佳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荆门稳健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煤炭取样。
督查了解到,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约10000吨煤炭露天存放,每天用煤量约700吨,督查组要求其进行覆盖或转入煤棚存放,公司副总经理杨清平现场承诺将立即整改;荆门荆铁佳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一处露天储煤场,存煤约100吨,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会尽快清运存煤;金龙泉公司每天用煤量在100吨左右,存煤较规范。
据介绍,导致大气污染的原因众多而复杂,煤炭扬尘和燃烧过程中形成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亦是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记者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