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市区城市管理事权作出调整
记者日前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对市区城市管理事权作出调整,强化区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调整后,市级城市管理事权包括: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规划编制、设置审批;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城区临街建筑立面改造的规划设计;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综合考评;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督办、检查考评;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城区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监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市政府投资或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管理。
调整后,区级城市管理事权有:城区道路大型机械化洗扫、洒水作业及交通护栏清洗;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大型环卫设备购置管理;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和监督管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处置核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餐厨垃圾清运处置费的征收管理;主次干道城市道路两侧亭棚和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城区临街建筑立面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容环卫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主次干道临时占用管理;法人(单位)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等。(记者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