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7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7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农林水局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83号
联系方式:
区环保局:胡艳 电话:0717-6727661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农业部门对养殖污染治理不力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2017年6月底宜都市、长阳县全面完成清江高坝洲库区网箱养殖取缔任务,2017年底完成全市湖库水产养殖取缔任务。
2.2018年6月30日前,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
3.进一步规范全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定规模养殖场 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
三、工作成效
1.自去年8月至今年6月以来,区农林水局、窑湾乡、后坪村积极配合市渔政处做好平湖库区网箱养殖清理取缔工作。通过对养殖户逐个调查摸底,入户宣传,向养殖户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拆除网箱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全面完成了辖区黄柏河17户约570口网箱取缔,辖区内已无围栏围网(网箱)等违法养殖行为。
2.截止10月底,全面完成禁养区13个养殖场关停工作,养殖场已与沙河村委会签订承诺书,确保不反弹。畜禽养殖场关停项目中涉及西陵区的3个养殖场已经关停,尤其是牛计法的养殖场已被拆除。限养区规模及规模以下养殖场建立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实现粪污零污染排放。
3.积极配合市畜牧局做好三区划定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西陵区河库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日常宣传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及时上报。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平湖库区群众宣传教育,加强事前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