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松滋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机制的价格听证会,定于11月12日
在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二、听证地点
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六楼会议室(新江口镇建设路46号)。
三、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一)听证项目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阶梯价格比率、销售价格和上游价格联动方案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要点
1、拟调价格:
方案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0.35元/立方米。
方案二: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0.29元/立方米。
2、调整天然气阶梯价格比率。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比可由1︰1.1︰1.4调整为1︰1.2︰1.5。
3、建立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机制。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1人)
(一)消费者代表11人
闫 红 市消费者委员会
陈学旺 松滋市兴旺食品有限公司
方 为 松滋市个私协会金松分会
杨章俊 松滋市个私协会城关分会
聂文清 白云边酒厂
陈春阳 松滋市第一中学
郭俊西 新江口镇建设路二巷16号
周家新 新江口镇建设路三巷42号
海云洲 新江口镇建设路二巷8号
佘远林 新江口镇建设路二巷44号
罗仕华 新江口镇乐乡大道130号
(二)人大代表1人
罗 燕 松滋市人大法制委
(三)政协委员1人
邓呈瀚 松滋市政协委员
(四)法律专家代表1人
周刚顺 湖北松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政府相关部门代表3人
曾凡军 松滋市民政局
杜玲玲 新江口社区工委
唐 伟 松滋市住建局燃气管理站
(六)经营者代表2人
张代远 松滋中燃公司
雷 兵 松滋中燃公司
(七)相关利益方2人
靳珍平 亮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能源设施部
张可雄 万顺天然气公司
(八)听证会听证人员(4人)
周绍春、李勇、吴志宇、余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