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郧西精诚汽配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疫情期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生产和配送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精神,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拟对疫情期间生产和配送防控急需物资的郧西精诚汽配有限公司、郧西飞顺汽车塑料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共计52人,给予疫情期间吸纳就业补贴53000元。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19—6227422 0719-6227188
***1:疫情期间生产和配送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疫情期间生产和配送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0年5月20日
***:疫情期间吸纳就业第四批花名册 - 副本
***:企业吸纳疫情期间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