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17项特色工作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高明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正式颁布
在儿童友好公园建设体验行活动中,小朋友以城市小主人的角度对城市公园建设出小规划、出金点子,说出自己的想法。/高明区妇联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嘉懿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佛山市高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新规划”)正式颁布,对未来十年高明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整体部署。其中“两个新规划”提出17项高明特色工作,并将“全面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规划当中。
“两个新规划”纵向对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横向衔接高明区“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内容,聚焦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未来十年高明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在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妇女规划”围绕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80项主要目标和91项策略措施;“儿童规划”围绕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提出72项主要目标和78项策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新规划”中提出了17项高明特色工作,其中“妇女规划”8项,“儿童规划”9项。记者留意到,在“妈妈岗”就业、妇女儿童心理建设、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方面,高明已落地实施许多特色举措。
今年3月,高明首推“妈妈岗”专题招聘会,覆盖高明区12家企业。目前高明区妇联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推出两期“妈妈岗”专题招聘活动,并结合“直播带岗”“云招聘”等多种形式招工。2019年,高明区成立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心理咨询、知识讲座等系列服务,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心理健康教育。
另外,高明区还将“全面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佛山市高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并提出高明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儿童友好示范区,创建儿童友好示范镇(街道)2个、儿童友好示范基地20个,建设1个儿童友好公园,完善社区儿童公共空间,促进社区儿童社会化交往。
此前为更好地集聚资源,今年6月11日,高明已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爱心支持联盟,首批12个爱心支持联盟单位将协作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区妇联对接“农商友爱,童心向未来”“红色明阳,家风有传承”等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并通过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
下阶段,高明将对“新规划”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确定目标任务分工,制定“两个新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适时召开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协调成员单位共同落实各项任务,推动高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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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特色工作
一、高明特色妇女工作
1.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部具备艾滋病快速检测能力;
2.加强对“两***”患者的心理康复支持和对低收入患者的救助;
3.探索建设集紧急救助、生活帮助、主动关怀和健康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
4.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
5.探索“妈妈岗”灵活就业模式;
6.强化家庭暴力案件立案监督;
7.完善和落实对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入职审查制度;
8.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实施妇女儿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二、高明特色儿童工作
1.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搭建高明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数据平台,建立健全辖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开发学校、医院、家长客户端和健康教育栏目;
2.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应急处置观念;
3.探索推行建立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调处、事后干预机制,将校园欺凌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创建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建立残疾适龄人口建档立卡制度,深化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5.推进区高级技校创建技师学院;
6.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
7.探索推动在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中对涉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父母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8.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完善支持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9.推动落实儿童失踪信息发布制度及儿童失踪快速查找甄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