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建房起纠纷法院解矛盾
本网讯(通讯员鄢裴培)日前,一件因为建房承包工程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在点军法院的主持下得以调解结案。
案件的原稿叫陈昌仁,去年3月,被告覃某找到他去为被告谢某家建房子,当天下午,陈昌仁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登高作业不慎摔下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昌仁于当晚被送至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Ⅲ级脑外伤、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前后住院两次,几经手术。事情发生后,陈昌仁多次找两被告要求经济赔偿,但覃某认为自己只是和陈昌仁一同去打点工,没有从中谋利,不应对陈昌全进行赔偿,谢某则认为自己已经将建房工程承包给了覃某,应由覃某承担对陈昌仁的赔偿责任,两方推脱,老人诉求无门,只好将此案诉至点军区人民法院。
案件开庭后,考虑到原告的实际伤情,确实迫切需要钱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而两被告的态度又比较坚决,处理不好,可能又是一起旷日持久的上访纠纷。法院对此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副院长杨忠山更是亲自出面主持调解,一次不行,就再调一次,从一万元到两万元,再到三万元,一次次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最终两被告决定共同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