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顺利完成2016年取缔十小企业工作任务
十小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结合五峰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与取缔工作的实际情况,五峰县十小企业目前只涉及到小型造纸。在检察院、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现已圆满完成2016年取缔十小企业工作任务。
一、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五峰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县环保局与县工商局联合组成取缔十小工作专班,对全县八个乡镇深入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排查的所有小纸厂逐一建立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台账。经查,全县共有12家小规模造纸厂,其中,仁和坪镇9家、渔洋关镇3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县检察院、工商局、环保局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从政策宣传、形势分析上耐心细致对小纸厂业主进行了警示教育,并编制了《全县取缔小纸厂专项行动联合执法资料》发放至每一个小纸厂业主手中,呼吁大家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对小纸厂关停进展进行***报道,营造舆论高压态势和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倒排工期,稳步推进。一是动员部署。为形成取缔高压态势,五峰县召开取缔小纸厂执法工作动员部署会,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部分村镇负责人及12家小纸厂业主参加了会议。二是自行清理拆除。给予各小纸厂业主一定期限准予自行关闭,要求各业主严格按照所下达的改正决定书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改。三是立案查处。对逾期未拆除完毕的纸厂,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强制执行。检察院与环保局、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未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会联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五、严格执法,成效显著。经过近半年的打击小纸厂专项行动,目前,12家小纸场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相关废弃物正在抓紧清理,逐渐恢复原状或改作他用。
六、加强监督,巩固成果。一是坚强巡查,做好后续监督工作,防止取而不缔,关而不闭,杜绝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二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非法小纸厂业主和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国家产业政策,尽可能引导小纸厂转型,解决厂房闲置和农民就业等问题。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使十小企业彻底消失,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环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