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增设人口资源环境与台侨外事委员会(图)
本网讯 5月27日,县政协召开工作会议,宣布增设人口资源环境与台侨外事委员会。县政协副主席林爱和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界人士举行座谈,就人口资源环境与台侨外事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说明。
人口资源环境和台侨外事委员会是县政协根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成立的。专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资源、环境、港澳台侨胞(属)、外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本县有关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管理执法、项目建设及港澳台侨胞(属)、外事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促进民主决策;组织委员就我县人口、资源、环境、港澳台侨胞(属)、外事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与意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协商县委、县政府做好港澳台侨胞(属)、华人华侨的接待工作;加强同省、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台侨外事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接受指导,推动工作。
林爱和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人口资源环境和台侨外事委员会成立的重大意义,专委会的成立是政协事业发展的要求,是履行职能的需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为政协委员搭建平台的需要。二是深刻理解专委会工作的意义,主动谋划,有所作为;三是要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扎实工作、多做贡献;四是要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