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工商局就查处无证无照职责分工开展厘清指导工作
自今年5月以来,长阳工商局法规股共清理查阅了12部法律、25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和3个***决定(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这些规定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职责的情形进行了归纳分类,以推动正确履职、依法行政,指导基层监管工作。
经整理归纳,将对无证无照查处情形分为五大类。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如无证经营烟草的行为;二是规定由工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或与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权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如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三是有待修订涉及无证无照查处职责的法规,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中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和***公布的新决定,对部分无证经营职责有调整的情形,如新修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五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的相关事项,主要是《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经整理归纳后,现已将指导意见和参考资料下发到各基层单位,这将有助于解决认识上的盲区和偏差以及一些不够统一的模糊认识,同时也将有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工作平台运用以及执法办案工作,更好的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更优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