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五举措加强价格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及时展示物价工作的新成果,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切实提升物价工作的整体水平,县物价局五举措加强价格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将价格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要求各科室每月上报有效价格政务信息2篇以上,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二是制定价格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对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报刊、网络及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调研文章予以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健康稳步推进。三是提高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求各科室在撰写稿件时要紧扣价格工作的重点、亮点、难点报送实效型、特色型、敏感型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四是严格实行政务信息上报“双审双签”制度,对所有上报的信息材料必须经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敏感性信息必须由一把手审签,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五是扩大宣传层面,多角度地反映全县物价工作情况和动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等,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