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5次会议(图)
本网讯 1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5次常委会议。会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主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杜家法、向松林、余志鹏、李晓英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发喜作关于县城区园林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春阳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发喜所作的关于县城区园林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春阳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城区公共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用地的决定。
会议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决定提交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局长田国亮所作的关于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审议了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高圣国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参会代表对县城区园林绿化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上述三个报告均被测评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顺才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张盛新、孙志中、李德国为宜昌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刘云鹏为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决定免去张世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免去李书平的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发喜,自治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韩必政,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发改局、民宗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向紫玉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