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村干部首次喜涨养老金
本网讯 “没想到!一是没想到我五十五岁了还能参加养老保险,二是没想到我们村干部养老金待遇上调得这么快,真是感谢县委、县政府对我们村干部的关怀和体恤!” 4月 20 日,长阳县大堰乡石磙淌村妇女主任杜青兰在接到县农保局工作人员的调待通知时发出了这番感慨。
长阳县委、县政府为了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村干部工作更加安心、老了更加放心、抓好发展更有信心,从2007年起专门为村干部开办了“村干部基本养老金保险”。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村干部的养老金待遇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时间而调整,增加待遇的标准根据自治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由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建议,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随着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村干部养老金待遇也迎来了首次上调,这次村干部待遇调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25元,据悉,该县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21名村干部享受首次调待,新的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