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本网讯(周文涛):《兴山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日前通过省发改委专家评审,专家组认为该规划意义重大、要素齐备,内容全面,措施有效、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符合我县实际情况。
今年年初,根据《***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等单位对全县退耕农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5个单项规划,并在5个单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兴山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据悉,该规划自2008年起实施,将用8年时间,在全县18.7万亩退耕还林区域内进行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五个方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设内容。规划总投资17378.7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8021.86万元,地方配套1248.30万元,自筹资金10175.38万元。
该规划实施后,将有效解决我县退耕还林地区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