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题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市政府审定通过了《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其中,市直部门事项大项809项、子项1039项,乡镇(街道)大项126项、子项174项,村(社区)大项49项、子项60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目录》的执行落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变更;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目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目录》对本级及辖区内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领,在3.0系统内完善新领取事项服务指南,确保填报正确率100%,并发布;《目录》之外的事项需撤销退回。
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镇村两级业务指导,保证镇村尽快熟悉业务,及时实现正常审批。
同时,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鄂汇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多办事选择,让企业群众真正体验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
2021年4月1日
***: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