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第10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3日发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单位和广大公民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以实际行动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二条)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居民、村民等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社区、农村的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二款、《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五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条)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服从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的决定和命令,配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一条)

四、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九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七、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十、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必要时可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十一、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五条)

十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

十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财产。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财产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

十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十六、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十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止和拦截依法执行处理疫情任务的车辆和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第四款)

十八、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条、第五十三条)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依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

二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不得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

二十一、在全国疫情解除前,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5 01:46:26重新编辑
坪地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汇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宝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白石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四房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地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发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果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长美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黄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坪路华厦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湖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发佳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鹤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长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石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村富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环城北路金水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宝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立德树人健康成长——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责任担当与培养路径
  2. 高明农商行妇工委积极组织家庭参加第四届家庭趣味运动会
  3. 力争全年供应人才和保障性住房7000套
  4. 荷城街道范洲坑边村口道路及护栏工程(第二次)中标公告
  5. 教育动态
  6. 关于广东天诺绿色低碳循环道路新材料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及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7. 尽职履责展望未来——2021年区工商联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暨组织生活会顺利召开
  8. 梁耀斌提名为高明区区长候选人
  9. 2019年中考联席会议在杨和中学召开
  10. 修复治理区人大政协机关大院北侧挡土墙安全隐患工程明标抽签公告表
  11. 招标公告——高明区更合镇水井土岗村卫生公厕工程招标公告
  12.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0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13.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怡锦社区工作动员会今日召开
  14.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田经济联合社旧油厂出租招标公告
  15. 积分入户
  16. 关于蓝维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17. 积极发挥群团工作优势横岗街道激发青年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18. 仙村环村路灯14日晚亮灯
  19.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罗林村林木砍伐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20. 荷城街道铁岗村民委员会铁岗第五经济合作社草地出租招标公告
  21. 杨和镇皂幕山建筑物防雷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MFSZB2018014)的暂停公告
  22. 佛山市高明区高铭砂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23. 岭南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反家暴志愿服务活动
  24. 招标公示——更合镇迳口村自来水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5. 团区委关于制作专属动漫形象项目合作需求的发布
  26. 高明区101工程新建围墙工程监理明标抽签结果公示表
  27. 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更合镇更楼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28. 杨和镇独岗村自来水改造(非革命老区)工程评标报告公示
  29. 荷城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各项宣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30. 饭堂大宗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调整公告
  31. 宝安区卫计局副调研员徐庆十率队接听市民热线
  32. 抓好源头农业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3. 邀您来电共破宝安交通拥堵点
  34. 三洲旧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二标段燃气管道工程(第二次)的中标成交公告
  35.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36. 回顾戏曲进校园——暑假粤剧特训班圆满结束
  37. 宝安未来已来明天更值得期待
  38. 高明区荷城商圈概念规划接受评审
  39. 结对共建搭平台提能聚力促发展
  40. 关于李国辉同志任职的通知
  41. 荷城街道三洲中心城区片区违法建设普查工作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42. 同心向党携手奋进——高明区开展2021年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社会服务活动
  43. 重点做好三大文章描绘最美宝安画卷
  44. 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45. 深圳市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政策
  46. 荷城街道铁岗村民委员会铁岗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招标公告
  47. 学习关爱我们的主题党日活动不一般
  48. 2012年度杨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49. 经贸党总支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0. 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文件
  51. 西江新城建设首季逆势提速
  52. 自学考试考生如何做前置学历
  53. 关于蔡露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54. 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新田朗(土名)机耕路水泥硬底化工程中标公示
  55. 区人大到我局进行履职情况调研
  56. 高明讲坛
  57. 荷城一小参加佛山市第三届教育博览会
  58. 高明区明城镇新岗村民委员会罗塘二经济合作社坭湖田土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59. 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60. 杨和明城两镇救灾复产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61. 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62. 佛山市高明职校新校区10kV专线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63. 宝安老城区还将建设两条地铁
  64.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官田经济合作社大沙围等一批鱼塘出租招标公告(第五次)
  65. 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
  66.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股份经济合作社仁德朗(土名)鱼塘发包项目中标公示
  67. 龙岗区工商联(区委两新组织工委)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68. 天气终放晴早晚气温低
  69. 沿江路以东荷城公园以北地上建筑物房屋安全鉴定明标抽签结果公示表
  70. 佛山市高明区泰安专科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71. 佛山市高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72. 高明区总工会召开劳动关系调解相关工作交流座谈会
  73. 国邦御林湖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74. 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工业园双兴地块河涌北段区域填土工程中标公告
  75. 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19年度总结会议
  76.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16号台风贝碧嘉防御工作
  77. 龙岗区横岗街道防蚊闸毒鼠屋安装及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78. 关于组织参加郁南县2019年南粤春暖企业现场招聘会的通知
  79. 亲子家庭寻宝了解网络安全
  80.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石洲经济合作社巷道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81. 高明区更合镇合水中学污水管网整修和合富花园截污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82. 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双冲村民小组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83. 完善指导机制筑牢三季度劳资统计根基
  84. 杨和镇家庭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85. 区民政局召开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
  86.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一三联队经济合作社杉树砍伐中标结果公示
  87. 全面休市严密巡查稳定活禽交易市场秩序
  88. 佛山市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班交流会
  89. 高明区更合镇白石村委会白石经济社村头坊苗贝返还地发包项目
  90. 联合行动清查非法***
  91.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暨在线互动交流活动
  92.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0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93.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石岩率队接听市民热线
  94. X499三富线路面中修工程K5100K7000(竣工检测)项目明标抽签公告表
  95. 助力学生成长——罗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高中学校样本
  9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97. 关注安全∣怡锦社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8. 佛山高明凯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99. 高明区组织收看收听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
  100.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截止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