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约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落实荷藕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主体责任,加强我县荷藕小作坊监督管理,强化我县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使用无证原料生产加工行为,消除荷藕加工行业安全隐患,2019年5月9日我局召开了落实荷藕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约谈会议。
全县荷藕(咸莲藕、水煮藕)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市场监管管理局分管领导郭林山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科室负责人(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科),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分局(射阳湖、望直港、柳堡)分管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食品科、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就荷藕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的落实和企业进行了约谈,荷仙集团、金贵食品厂负责人代表企业就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主体责任落实作了表态发言。与会企业均签订了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和约谈记录。
约谈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郭林山副局长以典型的案例、详实的数据、具体的措施,从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县的食品企业生产现状、如何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等三方面对荷藕生产加工行业的责任落实作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