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
现将县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单位要将起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机构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送审、后评估等工作。要按计划进度报送文件草案和评估意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情况说明。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严格实施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上报。文件草案要经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才能报送。文件草案完成后,起草单位要按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书面报送送审报告、草案文稿(电子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反馈材料和部门法制机构初步审查意见。原则上未列入本年度计划的文件项目,县政府法制办不予审查,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要确保文件质量。严格遵循依法、统一、公开的原则,着力提升文件草案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制定出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文件草案。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涉及到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风险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各实施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县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计划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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