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大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宝应县北港羽绒制品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名称 | 分类 | 发文日期 | 文号 |
01443298X/2016-00139 | 综合计划科 | 关于江苏大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宝应县北港羽绒制品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批复 | 2016年9月2日 | 宝环验〔2016〕49号 |
江苏大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宝应县北港羽绒制品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16年8月23日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2046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羽绒制品加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6万元,占总投资的7.05%。于2009年10月由宝应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同年11月获我局审批(宝环管〔2009〕110号),同意建设。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羽绒水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二)噪声: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
(三)废气:锅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出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五)各类排污口的设置均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验收监测情况
公司委托宝应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江苏大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宝应县北港羽绒制品厂搬迁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宝环监验[2016]040号)表明: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值、CODCr、SS、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符合《宝应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设计水质标准》接管标准。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N1~N8)昼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三)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处测得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江苏大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宝应县北港羽绒制品厂搬迁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构,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宝应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