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县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
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
2013年,全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综合考评,县政府决定授予经济开发区等10家单位为2013年度国土资源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射阳湖镇等4家单位为土地执法先进镇,夏集镇等6家单位为土地整治先进单位,经济开发区等5家单位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安宜镇等9家单位为耕地保护先进单位(详见***)。
希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9日
附:
2013年度国土资源综合目标管理
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奖:
一等奖:经济开发区、鲁垛镇、广洋湖镇
二等奖:射阳湖镇、安宜镇、黄塍镇
三等奖:泾河镇、夏集镇、氾水镇、曹甸镇
2、土地执法先进单位:
射阳湖镇、夏集镇、安宜镇、小官庄镇
3、土地整治先进单位:
夏集镇、柳堡镇、曹甸镇、广洋湖镇、财政局、国土局
4、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
经济开发区、黄塍镇、望直港镇、发改委、经信委
5、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安宜镇、氾水镇、射阳湖镇、山阳镇、西安丰镇、农工办、
监察局、国土局、开发局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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