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提升
我县全面深化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基层治理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提升。
一是治理模式不断创新。近年来,投入400多万元新建或改建40多家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党群活动中心达标率达99%。实现村(居)“政社互动”签约率、覆盖率均达100%,基层“减负增效”六项规定落实到位,着力构建“一核多元组团”的社区治理结构,创新开展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模式试点,积极推进社区“微治理”实践。
二是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健全。着力推动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模式,全面部署第十二届村委会、第七届居委会选举工作,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模式,积极打造“阳光村务”,制定下发《宝应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应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全县村务监督委员实体化、规范化运行率达100%。推行“全科社工+网格化”服务,开展“全科社工”技能大赛,实施名优社区主任“十百千”计划,4人被评为扬州十佳社区主任,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位列市内第一方阵,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8.48人。
三是社会组织培育不断加强。强化党建引领下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培优培强计划,成立县社会组织联合会、“薪火暖心”党建联盟,新增社会组织600家,全县社会组织每万人拥有率达14.09个,全面实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58家。公益创投开展如火如荼,累计250万元实施创投项目近百个,实施“千社帮万户”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各类帮扶资金累计达50万元,受益2万余人。
(基层政权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