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田园清洁、环境清新、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责任和人员,具体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中的协调、组织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各镇街要通过培训会、网站、微信(QQ)群、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安全处理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77号)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7号)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药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主动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
三、强化回收点的设置和检查。
(一)回收点设置。一是农药经营店回收点设置。全市农药经营店应全覆盖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在回收点分别设袋、瓶两个回收装置及回收台账;二是应在村(农村社区)垃圾收集点全覆盖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开展回收,逐步形成店村融合回收体系。
(二)加强对回收点设置及履职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回收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是否完善?有无回收装置?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是否按时记录?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等内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将违规线索移交我局执法一中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规范收集、贮存农药包装废弃物。
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根据需要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收集点应符合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要求。由第三方负责对回收点、种植规模户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并贮存于收集点。
收集点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准确记录收集、转运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信息。
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除资源化利用以外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规范化处理,第三方机构应根据收集点贮存情况,负责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运输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违规处理。
六、加强农药包装物产生情况调查
全市100户农药使用量调查同时,要切实做好农药包装物产生情况调查,准确记录农药包装物产生的类型、个数及重量的等,禁止虚报瞒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