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5]1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3]201号),我厅将于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研修选题围绕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主要结合我省“5个100工程”、“5张名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要,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为主,兼顾各地和行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
(二)高级研修项目分国家级和省级,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当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当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应当面向全省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7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
(三)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精心组织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各地各部门以往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遴选部分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研修项目。凡入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高级研修班项目的,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资助,入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高级研修班项目的,经费由省财政予以资助。
(四)高级研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和内容,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将申报表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我厅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电话:0851--86815325
电子邮箱:953669756@qq.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605室
邮政编码:5500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