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焦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焦作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
2020年11月18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焦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和政务数据资源科学管理作出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制度保障。来看看这个文件都有哪些重要内容吧。
意义是什么
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信息化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项目指哪些
政府资金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者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市级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各类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业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库、政务数据管理平台、政务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等。
遵循何原则
应当符合全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全市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及数字经济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依托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必须接入焦作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职能是什么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本行政区域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委)对各部门申报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要求有哪些
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不予审批,不安排建设、运维和购买服务资金。
项目建成后,应当将项目信息资源目录纳入大数据平台目录管理系统,建立目录和数据实时更新、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及共享信息使用反馈机制,确保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