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关于公开选聘阳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报名的公告
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关于公开选聘阳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报名的
公 告
威宁县阳光小区是政府修建的保障性住房,位于下坝村。于2011年交付使用,小区面积42800平方米,有房屋856套。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现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报名单位条件要求:
(1)必须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国家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有意报名的企业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止,持以下资料到威宁县房产局政策法规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张飞
联系电话:0857——6222990
威宁县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