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对南京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南京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并让审计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南京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1月31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邓长春;联系电话:89660083
监督电话:57714603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18号邮编:210008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反映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