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局做法获全省推广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入选山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被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温情执法新模式,创新包容式监管手段,以生态环保柔性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助推“六稳”“六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注重在执法过程中面对面普法宣传,化解争议,争取支持。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累计组织3398家工业企业、27.5万人收看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向企业发放普法小册子6000余份,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2346家企业进行轮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意识。
出台《从轻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明确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细化免予处罚的条件,通过生态环保柔性执法,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已免除环境违法案件处罚125起,合计免除罚款930余万元,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72起,合计减轻罚款1220余万元。
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系统中进行标记。对正面清单第1—5类、第7—8类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正面清单第6类企业,减少抽查频次。2021年,对清单内企业通过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企业2085家次。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正面清单落实落细的典型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并向全国推广,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