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秦岭保护局大力营造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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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9日发表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恢复陕西天然林面积、提高天然林质量、增强天然林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不断提高全社会天然林保护修复意识,努力为《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5月19日,周至县秦岭保护局在八云塔广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宣传横幅、设立了宣传展板,并向广大居民发放宣传单、宣传册300余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围绕陕西省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
活动现场,我局还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宣传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禁毒铲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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