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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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4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0757-25386910, 传真:0757-25389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佛山市更好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更好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均益路194号世友工业城3座501号之一贵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年产电机80万个(1)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3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2)按照一般固废相关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固废临时堆放点;(3)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如隔声、吸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4)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并保证设施良好运行,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确保“三废”达标排放。(5)建设单位要积极协调好该项目与邻里各单位、公司关系,取得相互之间的谅解,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6)应遵守国家的环保政策、法规、法律。(7)企业要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进一步加强有用物质的回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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