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收回)土地启动公告(顺征启公告〔2020〕4号)
征收(收回)土地启动公告
顺征启公告〔2020〕4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收回范围
拟收回土地位于龙江镇龙江社区范围内,涉及龙江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1.295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用地红线范围见附图)。
二、收回目的
拟收回土地按规划用于龙江镇220千伏致远输变电工程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龙江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